厦门日报讯 (记者 林雯) 据近来发布的《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铺开城市新建住所供电工程建造收费规范有关问题的告诉》,从10月1日起,厦门新建住所供电工程建造收费将实施商场调节价。
从2007年起,厦门的新建住所供电工程建造收费就实施政府定价,由住所建筑设计企业按规则交纳新建住所供配电设备工程建造费后,供电企业按合同约好时刻同步配套建造住所及公建项目供配电设备工程。但从本年10月1日开端,这项收费就将退出《福建省定价目录》,由供电企业自主拟定相关收费规范。
要注意的是,10月1日之前开发建筑设计企业已托付供电企业建造并签定相关合同的项目,有关城市新建住所供电工程建造收费仍按原规则履行。
针对方针改变,厦门价格监管部门将加强新建居住小区供电工程建造范畴的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价格独占和价格诈骗等价格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保护正常的商场行情报价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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